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辅导员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主力军,他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面向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、班风学风建设、评奖评优、资助服务、党团建设、学生科技、学生文艺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心理健康、文明寝室、军训国防教育、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,旨在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。现就2022年学生对辅导员工作满意度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时间
2022年12月23日18点至12月27日16点
二、评价方法
1.评价开始时将通过“浙商大学生处服务号”推送测评任务,点击相应的通知直达测评页面(未关注并绑定的学生将通过短信发送相关测评任务,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也可完成评价)。
2.未收到通知的同学也可登录微信“浙商大学生处”学生事务中心-应用中心-日常应用-满意度测评,对辅导员满意度进行评测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同学们结合2022年辅导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,对辅导员工作作出客观、公正评价,认真行使权利。
2.本次满意度评价采用匿名评价,系统已做脱敏处理,评价结果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负责统计。
3.同学们仅限对自己辅导员工作作评价。请同学们本人评价,勿代评。每位同学限评价一次。
4.评价维度包含“品德素质”、“成长关怀”、“业务能力”、“工作效能”、“综合评价”五个测评指标,每项采用五星制。最后一项可文字输入对辅导员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5.测评根据学生参评率进行权重比例计算,如果测评率大于等于80%,权重为1;如果测评率小于80%,权重为测评率/80%。最终得分=平均分值*权重
学院辅导员工作满意度评价开放期间,如有参评资格缺失,学生和辅导员对应关系错误等问题,请与所在学院辅导员联系,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问题统一进行反馈。
联系人:学生处王老师,联系电话:28877253/678265。
学工部
2022年12月23日